琴,她那时候只当陆遥中二病买回来装个逼用,这唱个歌都跑掉的二百五,哪儿还有这么高尚的情操,能拉小提琴了。
结果陆遥还真会拉小提琴。
拉的一本正经,深情款款,把台下一帮学姐学妹拉的春心萌动,卵巢爆炸,张开双腿高喊要嫁。
李明珠就这样双手抱臂,面无表情的听完了陆遥的节目,听到最后也没听清楚他拉了个什么玩意儿,总之比先前那个锯木头的水平高出一大截。
在她印象里,弹钢琴,拉小提琴,总是激情澎湃,披散着头发,拉到兴起,能把自己从高雅的艺术家拉成朋克的摇滚歌手,脑袋晃荡的越厉害的,拉的就越好。
这是李明珠不高的艺术细胞能理解的艺术行为。
陆遥却拉的斯斯文文,安安静静,和他本人的性格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迎新晚会结束,还剩下一节晚自习,学校马不停蹄的把学生像赶羊似的往教室里赶,深怕错过了最后一节晚自习的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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